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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准考证的打印(至4月20日截止)
二、统考时间 特别提示:根据网考电函[2009]06号《关于重申对统考考生考试违纪处理问题的通知》精神,“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,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;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,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,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停考1-3年的处理。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,取消统考资格。”为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教育,树立良好的学风和考风,从2011年12月统考开始,将对每次统考的考试作弊情况进行公开通告,通告信息发布在“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”(www.cdce.cn)上。请各位同学珍惜每次考试机会,诚信应考。预祝同学们考出好成绩。 (责任编辑:gdbeida) |

